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》及《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》等相關規定,天津力生化工有限公司委托世紀鑫海(天津)環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擔天津力生化工有限公司2000噸/年抗氧劑優化提升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。根據《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》(生態環境部令第4號)、《關于印發<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公開機制方案>的通知》(環發[2015]162號)等相關規定,對擬建項目環評工作進行第一次公示,內容如下:
一、建設項目的名稱及概況
項目名稱:天津力生化工有限公司2000噸/年抗氧劑優化提升項目
建設地點:天津市濱海新區大港石化產業園區凱旋街1566號
項目性質:改建項目
項目概況:利用力生二期原有的酚類抗氧劑車間進行本項目生產,原年產2000t酚類抗氧劑停產,本項目新增年產2000t硫代酯類抗氧劑。
二.建設單位及聯系方式
單位名稱:天津力生化工有限公司
單位地址:天津市濱海新區大港石化產業園區凱旋街1566號
聯系人:馬小東
聯系電話:022-63362590
三.環境影響評價編制單位及聯系方式
單位名稱:世紀鑫海(天津)環境科技有限公司
單位地址:天津市西青經濟技術開發區興華十一支路建福園3號
聯系人:張工
聯系電話:022-88238362
E-mail:xinhaipingjia@163.com
四.環境影響評價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內容
1、評價單位對本項目進行資料收集、總結,并進行現場踏勘。
2、評價單位進行本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編制,在報告書的編制過程中,建設單位將對本項目進行公眾參與,收集公眾關心的問題。
3、評價單位將對公眾參與的結果進行評價,同時對公眾參與過程中公眾提出的意見以及采納情況進行說明,判斷其合理性并提出處理建議。
4、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在受理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后,在其政府網站公告環境影響報告書受理的有關信息。
五.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
若您對項目有什么意見和看法,請于公示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,反饋建設單位或環境影響評價單位。可填寫公眾意見表發送電子郵件或通過郵寄信函(以郵戳日期為準)的方式反映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有關的意見和建議。您在提交意見時,請注明提交日期、真實姓名和有效的聯系方式,以便根據需要反饋,并且您的個人信息未經允許不會對外公開(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)。